第四屆臺北藝穗節 異穗特市簡單章程
- 報名截止時間:民國100年8月20日23:59
- 擺攤時間:民國100年9月10、11日二天13:00~22:00
- 售票方式將於活動通、兩廳院售票系統販售,觀眾到現場以票兌換50點園遊券。現場可隨意使用點數,且不限本人使用,可多人分享。亦可使用點數購買食物或參與任何活動以及購物消費,用完現場可以加值。
- 本活動攤商無須支付場地費用。
- 本活動現場需以點數交易,不得使用現金交易。
- 主辦單位將提供一桌一椅供攤商使用。
- 特市道具、服裝需自行準備。
- 活動當天結束,立刻收取並結算各單位之點數,也可保留點數至最後一天結算。
- 攤商可獲得該攤總收入的70%,其餘將作為售票系統佣金以及行銷宣傳之行政費用,若除不盡以四捨五入計。
- 若主辦單位整體票房以及補助收入超過行政成本,將增加現有收入比例回饋攤商,最高至90%。
- 9月9日凌晨零點公佈最後拆帳比例。
- 9月11日活動結束七日後,以匯款或現金領取結算。
異穗特市服務台:
email:taipeifrankfestival@gmail.com